前不久,廣東省一宗轟動全國的“低炭經濟”合作項目,成為廣東迄今為止最大的一宗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交易品種為排污減排額度,也是一種新市場條件下的權益交易,也是政府特許經營權益交易的延伸。
杜卓 甘永峰 林燕新
隨著地球環境變化加劇,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環境保護,全球排污權交易市場由氣候變化及相關應對政策催生而來。
一、排污權交易市場的形成及作用
排污權交易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于20世紀70年代初提出的。1976年,美國國家環保局開始用于大氣污染及河流污染源的管理。美國聯邦環保局1979年提出的《清潔生產法》修正案包括“泡泡政策”和“排污交易”等制度,1990年美國修改《清潔空氣法》時將排污權交易在法律上制度化,從而建立起一種利用經濟手段解決環境問題的有效方法。德國、澳大利亞、英國等也相繼仿效,進行了排污權交易的實踐。
排污權交易是一種基于市場的經濟手段,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1.成本最小化。排污權交易的結果是污染治理主要由治理成本小的企業完成,從而實現了全社會總的污染治理成本最小化和產值的最大化。
2.有利于污染物排放的宏觀調控。有了排污權交易,政府機構可以發放和購買排污權來實施污染物總量的控制,影響排污權價格,從而控制環境標準。政府組織如果希望降低污染水平,可以進入市場購買排污權,然后把排污權控制在自己的手上,不再賣出,這樣污染水平就會降低。如果修建了污水處理廠等環保設施,環境容量增大,政府就可以發放更多的排污許可證,以降低企業的成本,有利于經濟的增長。
3.有利于公眾的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等團體如果要降低污染水平,可以進入市場購買排污權,并不賣出,從而降低污染水平。這種解決辦法是有效率的,因為它通過支付意愿反映了人們的選擇,強化公眾參與意識,使社會公眾能夠積極有效地配合政府的行動。
4.具有市場靈活性,更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對全國所有的污染源采用相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做法,掩蓋了不同地區環境容量的差異,不同廠商污染治理成本的差異和不同行業污染治理的技術可能性的差異,因而不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實施排污權交易不需要事先確定排污標準和相應的最優排污費率,只需確定排污權數量,并找到發放排污權的一套機制,然后讓市場去確定排污權的價格,通過排污權價格的變動,排污權市場可以對經常變動的市場物價和廠商治理成本做出及時的反應。
5.有利于刺激企業的技術革新。老企業可以通過技術革新減低污染物的排放,從而出售排污權獲利。新企業進入時采用“清潔生產”的技術也可以購買排污權從而節省成本,所以企業有動力去進行革新。另外,排污權交易使減排變得有利可圖,客觀上產生了對于污染治理技術的需求,使得此類技術的開發變得現實可行,促使環境保護產業迅速發展。
6.有利于環境保護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政府控制的污染物排放總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在環保技術上取得重大進展或者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實際的污染物排放量會降低,降低的排放量就為大量新企業的進入留出了發展空間,從而可以在不降低環境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經濟的穩定增長。
二、國際排污權交易發展狀況和我國排污權交易的機遇
(一)國際排污權交易發展狀況
全球主要進行國際碳排污權交易的市場,歐洲有阿姆斯特丹的歐洲氣候交易所、奧斯陸的北方電力交易所、法國的未來電力交易所、德國的歐洲能源交易所,還有加拿大、日本、俄羅斯市場,美國和澳大利亞也有自己的國內交易市場,其中芝加哥氣候變化交易所是全球首家國內氣候交易所。2006年交易所經手的碳交易量達到5.53億噸。在所有通過交易所結算交割的碳交易量中,歐洲氣候交易所占82%,其全部碳融資合同都在倫敦跨洲期貨交易市場進行電子交易,2006年,全球排放貿易額已達到280億美元。
國際排污權交易價格行情上漲,其中歐洲氣候交易所2006年中旬創下每噸30歐元的記錄。據統計,2006年前三季度,國際CDM(清潔發展機制)每頓交易價格約為10.4美元,我國的交易價格也從2005年的5美元漲到現在的8美元以上。
(二)我國排污權交易市場面臨的新機遇
有關人士預測,中國將是未來幾年排放權交易的主要市場,未來該市場交易量非常大,截至2007年上半年,國內CDM上報國家發改委的項目數就達297個,這些項目如能完成,到2012年中國可減排二氧化碳8.35億噸,占全球減排總量的48%。由于內部交易成本偏高,發達國家越來越重視用CDM向發展中國家購買排放權,中國成為首選。
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上海率先嘗試了大氣污染控制方面的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2002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召開了山東、山西、江蘇、河南、上海、天津和柳州“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七省市試點會議,進一步研究布置了進行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的具體步驟與實施方案。
2007年2月6日,廣州興豐垃圾填埋場將未來5年共50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權以5000萬美元的價格賣給英國一公司之后,歷時3年多時間制訂的《珠江三角洲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實施方案正式對外公布。這標志著廣東省將實施環境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并逐步推廣排污權交易。此方案的出臺為將來在珠三角地區建立一個可行的全面排污交易制度提供了基礎,粵港兩地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也將成為可能。根據實施方案,廣東省將試點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實行排污權的有償取得,即通過政府招標、拍賣等方式,將排污權有償出讓給排污者。
2007年7月4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環保總局印發了《關于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工作的通知》及《火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工作方案》,要求在國電等五大發電集團公司火電廠煙氣脫硫引入特許經營模式,試行排污權交易制度。
三、排污權交易市場構建
(一)排污權交易的前提
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有三個前提:其一,政府要在一定區域內通過一定的方式確定該區域內排污權交易的總量;其二,將排污權交易的總量進行初始分配;其三,保證參與排污權交易的各方有充足的市場信息。
(二)排污權交易市場的建立
一個排污權交易市場的確立,包括交易主體、交易對象、交易程序以及市場如何管理和規制等一系列問題。
1.交易主體。排污權分為公民排污權和企業排污權。但在排污權交易中的主體主要是企業。因為公民的排污權是環境使用權,是人權的一種,一般來說不能交易。企業的排污權是一種國家授予的權利,是可以進行交易的。企業在其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使用一定環境容量排放污染物,只要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要求,依法取得特定的排污權并且有富余的排污權的企業才能成為出讓者,而受讓者是那些用完自身的排污權且不得不繼續排污的企業。目前,國際CDM市場的買家主要分為五類:(1)“合規”企業買家,主要是一些大型能源、電力企業,如歐盟區域內的一些電力公司等;(2)有政府參與的采購基金和托管基金,如荷蘭政府、奧地利政府設立的專項碳基金,世界銀行托管的各類碳基金等;(3)商業化運作的碳基金,由各方資本匯集且以盈利為目的專項從事減排額開發、采購、交易、經紀業務的投資代理機構,此類買家目前在國內CDM市場更為活躍;(4)銀行類買家,為其旗下的一些中小型企業提供一種創新金融服務產品,以擴大銀行的服務能力和競爭力;(5)其他類買家,包括個人、基金會等以緩和全球氣候變暖為目的的非商業性組織。
2.交易對象的確定。排污權的交易標的是企業合法取得的富余排污權。在我國,并不是任何污染物都可以成為排污權交易對象的。交易對象是大氣污染、水污染和無嚴重危害的固體廢物污染(主要是垃圾)這三類。對于核廢料,有巨毒和可能造成巨大生態災難的污染物不能適用。因為處理這些污染物需要極高的技術和承擔極大的風險,一般的企業是不能夠很好地完成的。如果輕易地處理這些污染物,容易造成巨大的生態災難。同時,排污權交易只能在同種污染物之間進行,如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硫不能同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進行交易。
3.交易形式。不同領域的排污權交易應該有不同的形式。在大氣污染中的排污權交易中,可以采用許可證交易。即把一個地區的排污量由政府進行初始分配,企業可以將許可證在排污權市場上進行交易;在水污染中的排污權交易,主要適用于同一水域內同種污染物之間的交易。對于無嚴重危害的固體廢物污染中的排污權交易,主要適用于互補企業之間的交易。如A企業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正好是B企業所需的原料。A和B兩企業之間可以進行交易。
4.交易程序。國際通用交易程序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過程,需要不同專業機構的參與和協助。這些專業機構可為項目企業提供現有政策法規和企業內部財務情況分析,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按照規定,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官方機構“國際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的預注冊階段,須有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所有項目的申報材料加以核實,并出具結論性報告。這些申報材料和文件包括項目設計文件、監測方案和基準線研究等。具備上述文件及我國環保部門許可文件后,可進入產權市場進行公開掛牌,公開征集受讓方。
四、我國排污權交易市場發展展望
(一)我國排污權交易方興未艾
據國家發改委國家氣候變化對策研究協調小組辦公室統計,截至2007年7月13日,國家發改委已經對601個CDM項目放行。截至2007年7月23日,全球CDM項目注冊數達到742個,標準CO?減排量為15703萬噸,其中中國注冊的98個CDM項目每年減排量達6957萬噸,占全球CDM項目年減排量的44.3%,居全球首位。2007年8月,法國電力貿易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全資公司龍源集團達成協議,簽署900萬噸炭減排出售協議,為我國電力行業CO?減排出售最大合同。
我國CDM項目受到發達國家的熱捧,就是基于交易價格的低廉。如果能發揮產權交易市場功能,將減排量(額度)掛牌交易,參照國有產權交易方式,公開征集受讓方,達到2家及以上受讓方,采用招標、拍賣等競價方式,將大大提高我國CDM交易量及交易價格。
(二)我國產權交易市場與國外排污市場合作機會
目前,國外幾個排污權交易市場都為私營市場,其中歐盟的交易活動3/4是場外柜臺交易和雙邊交易。而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作為政府國有產權及特許經營權益交易市場,作為準OTC市場,可以充分發揮信息、組織、鑒證等功能,構建我國排污權交易體系。近幾年,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的良好發展引起國際關注,2006年,各地產權交易機構共完成各類產權交易17074宗,交易金額2715億元,其中外資企業或其他國際資本受讓金額超過200億元,已占10%左右。
2006年聯合國南南局選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作為其“全球技術產權交易系統”。世界銀行和國際著名的投資銀行也多次到我國產權交易市場進行考察。2007年初,聯合國(UN)駐華最高官員稱,我國和聯合國正致力于在北京成立一家碳排污交易所——此舉可能會使我國成為全球數十億美元“碳排放信用”交易的一個重要中心,這也將是發展中國家的首個碳排污交易所。如果獲得成功,將會與在歐洲和美國成立的私營碳排污交易所形成競爭,并有助于進一步開放利潤豐厚的中國碳排污、排放信用市場。
據了解,北京、廣州、珠海等地產權交易機構正積極調研,尋找突破口及合作機會,在產權交易市場構建全國性或區域性排污權交易平臺。在全國同行的努力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產權交易市場承接排污權交易業務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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